2022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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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市妇联中心工作和妇女儿童需求,坚定政治担当,坚持公益属性,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加强妇女技能类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开展青少儿校外教育培训、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区文化活动、推动家庭美好生活和特区民生事业发展。通过多维度的开展主题活动,丰富妇女儿童事业内涵,更广泛、更有效地联系和服务全市广大妇女儿童。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包括办公室、成人培训部、儿童校外教育部、社会活动部4个处室,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8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市妇联中心工作和妇女儿童需求,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区文化活动等方面下功夫,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 (二)着眼于女性新时期新需求,努力拓宽服务渠道。 (三)提升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儿童健康成长。 (四)丰富妇女儿童公益活动内涵,持续提升中心影响力。 (五)压紧压实责任,保障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为1,586.7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1.54万元,增长9.7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36.7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50.00万元。 |
(二)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为1,586.7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1.54万元,增长9.7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586.70万元。 (三)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1年预算数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暂无数据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1年预算数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
暂无数据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表格数据见附件)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22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