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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3-07-12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厦门市委市政府主导、市妇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提升我市妇女儿童综合素质、丰富妇女儿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特区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阵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要求如下:

一、 岗位要求:巾帼馆解说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妇女儿童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说闽南话,具备采写公众号文章、组织策划活动等相关能力;

3、主要负责巾帼馆专业管理与解说;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不良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712日—716

报名材料:1、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mfezx@163.com报名。咨询电话:5329563

(二)招聘考核

本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长 2小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认进入体检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录用

根据各岗位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妇儿中心官网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录用后与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休息、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2、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例: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7月后出生)

3、招聘人员聘期一年。


附件: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