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市妇联中心工作和妇女儿童需求,坚定政治担当,坚持公益属性,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加强妇女技能类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开展青少儿校外教育培训、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区文化活动、推动家庭美好生活和特区民生事业发展。通过多维度的开展主题活动,丰富妇女儿童事业内涵,更广泛、更有效地联系和服务全市广大妇女儿童。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包括办公室、成人培训部、儿童校外教育部、社会活动部4个部室,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7人。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妇儿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妇联中心工作和妇女儿童需求,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更广泛、更有效地联系和服务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推动中心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团队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紧紧围绕市妇联、中心工作重点,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深化作风建设,加强中心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稳步提升党员干部履职担当作为能力,打造具有坚强理想信念的干部队伍。 二、服务女性美好生活愿景,构筑女性成长平台 新时代新期盼,以“提升女性综合素质,提高妇女职业技能”为工作重心,创新培训活动项目,服务女性群体。全年计划开设250个班,年培训量达3800人次。 1、提升女性综合素质。结合妇联中心工作,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到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主旨,加强与各单位工会、妇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力争承接单位家庭教育、科学育儿、职场减压等定单式培训项目,服务妇女儿童事业。 2、开展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人社局职业教育规划,结合中心定位和市场需求,继续开展“2022—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培训和鉴定工作。抓住政策契机,切实做好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拟增设“互联网营销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班,充分发挥女性培训阵地作用,打造巾帼职业教育馆,助力女性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 三、筑梦儿童健康成长,优化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平台 2023年,中心将聚焦校外教育发展特点,以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优质校外培训品牌为目标,为家长学员提供优质服务,用心用情做好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全年计划开设各类班级1600个,年培训量约2.6万人次。 1、以高质量发展带动优质品牌科目的培育。教学质量是培训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2023年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引新培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项目负责人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形成规范的教学管理、质量跟踪体系。将具有长效性、口碑好、规模大的舞蹈、主持人、卡通漫画和儿童画科目打造成中心优质培训品牌课程。鼓励教师带领学员参加各类比赛活动,以比赛促提升。通过丰富多彩的科目主题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本年度计划开展围棋大赛、小小朗读者、美术动漫展等具有实践性的科目主题活动,努力为少年儿童搭建积极向上的活动园地,促进少年儿童全方位成长。 2、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家长学员、教师与管理人员的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处理业务咨询、教情反馈、应急突发等事务。牢固树立保障服务好教学为第一要务的意识,定期巡视教室,做好场地的修缮,项目的规划,加强市场调研,结合科目特点,因地制宜为学员打造专业化的培训场地。继续完善学科项目人制,科学调整人员岗位职责,发挥专业人员特长,各项目负责人逐步往专业化管理方向发展。加强督导队伍管理,加大督导力度,力促高质量做好儿童培训服务工作。 四、创新妇女儿童家庭教育公益活动,丰富社会活动平台 围绕社会主流和热点,借力新媒体,参与各类活动、赛事,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作用,丰富中心社会民生服务品牌。 1、创新项目活动带动社会宣传面。积极融入中国儿童中心2023年“双有”主题活动:以“苔花绽放”为主题,开展少年儿童关爱活动;以“童颂中华”为主题,开展青少年经典诵读活动;以“寻梦博物馆”为主题,策划全市性夏令营。对接市文旅局“寻找有故事的景点”活动,制作主题小短片,推广厦门人文景点小视频;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主题拍摄短视频,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中心优势科目为试点,拍摄上课系列小视频,持续提升中心的影响力。 2、持续提升艺术团原创水平。艺术团着重补充声乐表演、街舞和电声乐队三个科目生源,计划编创26个精品节目,持续提升艺术团原创水平,积极参与全市的各类大型演出比赛、活动,为学员打造展示、锻炼的表演平台。以优秀的科目为代表打造艺术团的精品项目,推陈出新。 五、提升管理效能,构建中心新发展格局 随着巾帼大厦服务人数规模逐年递增,对中心的软硬件提出更高的要求,2023年,中心固本强基,继续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发展。 1、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对中心软硬件进行升级,提升网络运行速度,更新美化网站页面;对大院花坛、花圃进行修缮、美化优化大院、服务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高质量完成线上线下窗口接待、咨询、报名、收费等服务,优化各类服务流程。畅通“互联网+”宣传渠道,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文明窗口宣传阵地的作用。 2、提升综合管理效能。持续完善中心各类规章制度,形成人人讲规矩、人人守制度的良好工作氛围。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演练演习,继续做好公共责任险续保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财务的综合管理能力,统筹合理安排资金。加强财务监督,重点做好内控,建立规范化的财务体系。持续推进产权证办理工作。及时上传下达,有效对接上级妇联、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夯实中心基础工作。 |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1,917.1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0.42万元,增长20.8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17.12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1,917.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0.42万元,增长20.8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00万元,公用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917.12万元。 (三)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预算数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预算数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相同,我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无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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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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